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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01 02:00:02 3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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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场所医疗机构消防检查要点

    版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消防管理》WS308-2019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第4章“消防基本要求”和第5章“特定场所消防要求”为主要内容。

    第4章规定了医疗机构消防基本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详细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消防管理原则、消防责任、消防组织、消防制度、消防重点部位、日常巡查和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教育培训等要求。

    第5章规定了医院内特定场所的消防附加要求,通过结合医院的特点,明确了不同科室、部位的消防措施。这些科室、部位主要是人员密集、人员行动能力差、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对保证建筑的消防至关重要。这些措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便于人员使用、执行。

    一、总平面布置

    主要是医用液氧储罐区

    1、与医院外的建筑防火间距要符合建规第4.3.3条规定。

    2、与医院内的建筑防火间距要符合《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的规定。

    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室外液氧罐与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繁华道路的距离应大于7.50m。

    二、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防火分区按建规5.3.1要求执行。

    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高层建筑内的门诊大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应为4000㎡。

    3、医院建筑内的手术部,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应为4000㎡。

    4、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部、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分隔开。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5、设置分子筛制氧机组制氧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氧站宜独立设置或设置在建筑物屋顶;

    (2)氧气汇流排间与机器间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氧气汇流排间与机器间之间的联络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氧气储罐与机器间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氧气储罐与机器间之间的联络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三、平面布置

    1、主要在建规5.4.5

    2、中心供氧用房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3、病房楼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罐。

    四、疏散

    1、防火分区、楼层一个出口的限制,参见建规5.5.8

    2、疏散楼梯参见建规5.5.12与5.5.13

    3、房间疏散门、出口的设置,位于两个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房间,当建筑面积不大于75m²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4、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5、疏散距离参见5.5.17

    6、疏散宽度参见5.5.18

    除符合建规要求外,尚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第5.1一般要求。

    五、手术部

    1、手术部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口附近或走廊。必须设置在洁净区域时,应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

    2、血液病房、手术室和有创检查的设备机房,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3、手术部洁净和清洁走廊宜采用隐蔽型喷头。

    六、病房、重症监护室

    1、避难间的设置参见建规5.5.24

    2、病房应采用快速反应喷头

    3、病房房门、公共区域应设置疏散示意图

    4、超过两层的病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面罩、照明设备、辅助逃生设施

    5、重症监护室应自成一个防火分区,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七、药品库房、药剂室

    1、与其他场所防火分隔

    2、不应设置休息室、办公室,不留人住宿

    3、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危险品库,禁止储存在地下室

    八、病案资料库

    1、用电设备措施

    2、温度较高时的降温措施

    九、实验室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2、电气线路的敷设

    十、放射机房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2、X线机的电缆敷设和日常检查

    3、核磁共振机房宜配置无磁性清洁剂灭火器

    十一、营养厨房

    1、油烟管道至少每两个月清洗一次

    2、防火分隔,燃气管理

    3、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应设置厨自灭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常见缺陷

    1、在电气施工图中设计说明未准确阐述联动逻辑关系。

    2、在总线制联动系统设计中,消防控制室未考虑手动直接控制主要灭火设备。例如CO2气体灭火系统。

    3、消火栓按钮未考虑设计直接启泵线路。

    4、在消防联动中,未考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及电梯迫降到底的返馈信号。

    5、报警系统仅考虑保护接地,未设计工作接地。

    6、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不妥。(有的设计在二楼)

    7、未考虑消控室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消防电源。

    8、未采用有直接手动控制功能的报警产品

    规范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设有对重要消防联动设备的直接手控制功能,能显示泵启动信号。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采用总线控制方式还应至少设有六组直接输出接点

    9、在有些二总线报警系统中,未设计短路隔离器。

    10、大部分工程在设计时没有考虑设置备用扩音机。

    11、在较多工程设计中一些设备间未设置对讲电话。

    12、消防联动逻辑编制混乱

    原因:

    一、有些设计人员对消防联动逻辑的理解不正确。

    表现为:水流指示器与火灾探测器及压力开关与门报警后才启动喷淋泵;消火栓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消防泵;手动报警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卷帘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验规范》条文说明中详细阐明联动逻辑关系。

    (1)报警信号:一个探测器报警、水流指示器报警等。

    (2)报警确认信号:可靠的确认是人工确认,也可以用电视监控。在系统设计上,一般用两组探测器或两种不同类别的火灾探测器同时报警后的"与"门信号作为"火灾的确认"方法,条文中的"火灾报警后",是指一个探测器或一个回路探测器报警。"火灾确认后",是指两个探测器报警的"与"门信号发出后。

    (3)卷帘门的控制

    对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控制下降:

    (a)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

    (b)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

    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方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从水量、水压两个主要方面来检测系统的情况。

    1、消防水池的检查

    消防水池不能与其他设施混用,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补水,为防止某些地区因为温度过低而引起的自动灭火系统冷冻的情况,防冻体系必须完善;每月定期检查消防水池的水位和气体压力,供水能力必须充足,符合设计要求,如果检查结果水池有破损和掉漆现象,必须立即修补破损和重新涂上油漆;

    定期检查试水阀开启状态和是否符合标准;各种水泵控制仪器和接合器必须标明其出产区域和日期,并且有正规的标志牌,要对消防水泵定期进行试水实验,保证能够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各种压力泵的控制阀门要保证时常开启,以便能够正常运行;水流指示器必须带有正规的商家标志,并且保证控制阀有良好的信号,能够正确显示当时水位。

    同时消防水池中的水位指数必须正常;控制供水阀门必须时刻处于开启状态;水泵接合器部位及其附件的接口处必须完好,无渗漏,设备齐全;喷头处的障碍物要及时清理;定期清洗管网,确保无污垢;定期查看报警阀是否开启,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定期的实践检测;每月定期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渗漏现象及喷头处有污垢时要及时处理,各种喷头要有一定的备用品,预防紧急情况,定期检查系统的显示功能,保证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清晰的信号传送到消防控制室,并且定期检查系统的转换开关。

    2、定期使用设备进行检查

    定期使用检测仪器对显示器以及探测器其他设备进行分批检测;

    对压力开关和水流指示器等具有报警功能和显示信号的设备进行严格检测,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进行正常的报警,并作出紧急预案。

    备用电源要进行定期的充放电试验,并且也要对其他电源进行切换试验。

    消防控制室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2)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3)消防控制室应设直拨市内的消防专用电话;如单位设总机,消防控制室专用电话应可直拨市话、本单位各部门及岗位分机电话,应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4)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对讲机移动通讯设备,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5)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保存监控、运行和检查记录。

    (6)消防监控室应上墙设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以及本单位消防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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